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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那些属于不能分割的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22-11-16阅读量: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只能是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所以情综私家侦探公司详细的列出了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财产

一、夫妻双方约定优先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的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怎样分割,首先要以书面的约定为准。无法按照约定的情况下,才按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属分割财产。

二、没有约定的,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要具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是书面约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其实还有很多特殊情况下的其它财产可以算个人财产,比如以上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相信还有很多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这里还没有提到,如果遇到更复杂的情况弄不明白的,可以留言一起讨论或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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