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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四次离婚诉讼,终以遗憾收尾

发布时间:2022-12-02阅读量:
四年的恋爱,山盟海誓。妻子有先天性心脏病,丈夫发誓不离不弃,可孩子却是一颗定时炸弹。甜蜜的婚姻最终还是逃脱不了现实的诅咒,四次离婚,妻子病逝,丈夫悔恨一生。
【案情回顾】
妻子马某和丈夫李某在经历4年爱情长跑之后结婚,在其中间马某被诊断不宜生育,告诉李某后并没有因此分手。度过了一段蜜月之后,两人禁不住李某父母的施压下,进行了高达4次离婚诉讼。最终马某因为病情突发去世,本案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这是个遗憾的故事,其背后的法律问题值得引人深思:
患有重大疾病,婚前应该告诉对方吗?如果案件中的马某没有告诉李某不宜生育这件事,会有这个结果吗?
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取消了重大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认定,改为对重大疾病的婚前通知,在结婚登记之前未如实告知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撤销。这种条款有助于保护配偶的知情权,避免因婚姻关系造成的赡养负担过重,同时也避免了欺诈等道德风险。
本案中马某婚前如实告知李某自己无法生育事实,双方也并没有为此放弃感情。反之如果马某没有在婚前告诉李某自己病情,李某迟早也会发现并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撤销,感情破裂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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